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单位、会员企业:
根据亚洲国际住宅发展协会设立的“2013亚洲国际住宅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精神,现将此次评选活动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最迟于2014年1月1日前报送至中国区办公室。
为确保申报与评选活动顺利进行,协会与指定合作单位成立组委会与初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北京。
凡被申报或推荐而审核没通过的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1、2013亚洲范例奖评选办法
2、2013亚洲范例奖申报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