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不含糊 随机上户核查

宜春市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在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基础上,通过房产、车辆、公积金、社保等信息系统,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进行资格联审;申请户入住后,又
        宜春市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在“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基础上,通过房产、车辆、公积金、社保等信息系统,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进行资格联审;申请户入住后,又组织监察、公安、房管、民政等部门定期上户核查,对骗取保障房出租、转租的强制其退出。据悉,宜春中心城区去年通过上户核查,收回保障房63套,今年6月底又取消了52户居民的廉租住房申报资格。

  为加强对保障家庭的动态管理,宜春市要求公安、民政、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保障家庭的车辆登记、低保、社保、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信息,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对保障家庭进行动态管理。同时,每个季度组织监察、公安、房管、民政等部门及所在地的街办、社区,联合对保障房入住情况进行上户核查。去年,通过联合上户核查,发现有63户存在出租、转租行为。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清理,强制其退出保障房。市监察局还对少数街办、社区审核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建议调离责任人原工作岗位,不得再参与申报审核工作。

  为守住保障房分配红线,宜春市规定,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在申请或轮候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或虚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和财产等状况的,由市房管局驳回申请或取消轮候资格,并予以警告,申请家庭在3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市房管局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据悉,宜春中心城区目前已建成保障房小区7个,拥有保障性住房6554套;在建保障房小区6个、住房7752套。



                                                                              摘自 《江西日报》 记者 邹海斌 通讯员 刘义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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