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建设规划局三举措打造“阳光”保障房

一是坚持阳光建设,让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得以提升。项目建设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科学规划选址和优化设计方案。项目建设时,保证每个工程各环节管理人员到位,监管责任落实
        一是坚持阳光建设,让保障性住房建设品质得以提升。项目建设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科学规划选址和优化设计方案。项目建设时,保证每个工程各环节管理人员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程跟踪管理得以实施。把工程质量管理推向社会,组织市人大、政协、离休老干部及低收入购房家庭代表,对保障房工程建设进行质量共管,监督工程建设。二是坚持阳光分配,让住房保障工作公开透明。严格实行“两调查、两公示”制度,坚持阳光审核和阳光分配,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重新修订实施办法,明确经济适用房所有权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五年的才可转让,但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与原购买价格差价的7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对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三是坚持阳光管理,让保障性住房真正惠及民生。该市保障性住房从项目选址、立项、招标、建设到销售价格确定,严格执行温岭市工程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公示、部门联审等各项制度,让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得安心。在销售价格确定中,该市取消了中央规定可纳入的建设单位3%利润率,实施评估细化和零利润,让群众真正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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