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国际合作助力气象发展

从1994年来到中国气象局至今,我一直从事国际合作工作。中国气象局国际司此前的名称为外事司,名称的转变也反映了工作内容的转变,国际司从重点突出外事转变为更加强调国际合作

从1994年来到中国气象局至今,我一直从事国际合作工作。中国气象局国际司此前的名称为外事司,名称的转变也反映了工作内容的转变,国际司从重点突出外事转变为更加强调国际合作。

“十二五”期间,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在国际气象界的地位、话语权和作用日益提升。中国在世界气象组织(WMO)分摊的会费比例从2011年的3.14%上升到2015年的5.07%,从第八位上升为第六位;中国气象局局长长期担任WMO执行理事会成员;中国承担着全球信息系统中心、区域专业气象中心、区域培训中心等18个国际中心的重任;作为同时运行极轨和静止气象卫星的国家,中国是WMO空间计划的重要贡献国之一;中国还承担许多WMO发展和研究示范项目,成为WMO很多准业务工作的孵化器。随着中国在国际气象界地位的提升以及气象业务、科研水平的提高,其他国家对中国气象局的期望越来越大,合作的意愿也越来越强,促使气象国际合作模式发生了显著改变。中国气象局已经逐步从单方面向先进国家学习,逐步转变为互利共赢的双向合作。此外,气象外事管理更加严格、有序、务实。

“十二五”期间,中国气象局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参与国际治理的能力得到加强。中国气象局积极参与WMO、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台风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各项计划和活动。同时,中国气象局与23个国家签署合作协议,有力推进了与周边国家、非洲国家及主要大国在气象领域的合作。过去4年间,中国持续维护向亚太19个国家赠送的中国气象局卫星广播系统用户站、气象信息处理和天气预报制作系统、卫星天气应用平台等,构建了与周边国家的重要联系纽带。中国气象局积极推动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援非举措落实,对非洲7国实施气象援助,加强与非洲的气象合作。我国有近90位气象专家在WMO各组织机构的专家组中担任职务。这些专家一方面跟踪国际气象前沿发展,另一方面也参与WMO治理,传播中国在气象各领域的发展经验。2014年底由中国气象局发起的第五届亚洲大洋洲气象卫星用户大会,促进了亚洲和大洋洲区域的气象卫星发展、数据共享和应用,特别是在会上由中国倡议的“上海宣言”得到各方赞同。作为IPCC牵头单位,中国气象局还协调国内其他部门参与了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的编写、评审和谈判,为中国参与气候国际治理提供了科学支撑。

国际合作为气象事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例如,WMO在综合观测系统、信息系统、公共气象服务和减灾、全球气候服务框架等方面的标准、经验在国内气象业务中得到借鉴。2014年中国气象局与欧洲中期天气预报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促进双方合作的机制化。2014年成立的“风云”卫星发展高级咨询委员会,在加强“风云”卫星长期规划论证的科学性、加强“风云”卫星长期规划的国际先进性、促进“风云”气象卫星长期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均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展望“十三五”,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实现从气象大国向气象强国迈进的目标,对国际合作的支撑保障作用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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