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具有拓展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巨大机遇

2015年是全球气候治理标志年,巴黎气候谈判或达成定新气候协议。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和印度,均面临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双重挑战。两国在应对气候变

2015年是全球气候治理标志年,巴黎气候谈判或达成定新气候协议。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和印度,均面临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应对气候变化的双重挑战。两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发展层面的合作基础牢固,并具有巨大的潜在合作空间。两国合作不仅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注入巨大正能量,还将通过绿色合作引领全球生态文明发展。

全球气候治理秩序的公平与公正需中印紧密合作维护

按利马气候峰会共识,2015年6月至10月将在德班平台下举行若干轮正式会议,旨在缩小谈判案文选项,为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大会能最终达成2020后气候新协议做准备。随着国际气候谈判的临近,美国等发达国家想绕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另起炉灶,故意模糊甚至打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二分法”界限,试图以“国情区别”取代“公区原则”。同时,美国向联合国提交的INDC要素仅限于减排层面,未涉及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等承诺,在利马气候谈判中有意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出资责任,还想通过事先评估机制向发展中国家设置变相的约束力。中印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以来与“基础四国”(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和“77国+中国”保持密切协商,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共同发声,坚持在《公约》原则和框架下推进气候谈判和达成巴黎气候协议,坚持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强烈要求发达国家兑现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与技术援助承诺,坚持各国提交的INDC要平衡反映减排、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等各要素,反对发达国家通过设置评审机制压缩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空间。

全球气候治理的本质为共同构建一个有利于各国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在气候治理中抛去过去污染责任,让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去承担减排义务的治理秩序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不科学的。气候变化对于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威胁正在加剧,因此,中印等广大发展中国家积极适应气候变化,更多地通过发展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发展绿色经济本身就是对全球气候治理的重大贡献。中印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维护气候谈判的基本框架,维护发展中国家未来发展的基本诉求,让气候治理秩序更加向着公平正义的道路前行。

全球绿色发展需要通过中印气候合作发挥引擎作用

中印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一直保持合作基础,未来围绕绿色发展将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存在巨大合作空间。2009年10月,中印签署《中国政府和印度政府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协定》,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伙伴关系和中印气候变化工作组。2010年,两国签署了《中印关于绿色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14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印期间,两国在联合声明中重申基本立场。

当前,中印均面临如何保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平衡发展的难题。印度需首先解决能源短缺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平衡难题。一方面,能源短缺阻碍经济发展。印度目前约3亿人无电可用,年人均用电量只有700千瓦时。因此,印度需为数百万家庭供电,建造基本的基础设施并推动迅速的经济增长以缓解贫困,扩大对电的使用是当务之急。另一方面,化石能源大量消耗加重环境污染。2013年,印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2亿吨,仅次于中国、美国和欧盟,居全球第四位,2019年前预计超过欧盟。约6.6亿人居住在没有达到其颗粒物空气污染标准地区,世界上污染最严重的20座城市中印度占13个,新德里年平均PM2.5值达到153。印度一方面需要突破经济发展的能源短缺瓶颈,另一方面,又要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要取得双赢,只有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绿色发展。印度从2010年开始实施“国家太阳能计划”,计划到2022年发展可再生能源17.5万兆瓦。2015件1月印度“总理气候变化委员会”再推“风能计划”,计划到2022年实现5-6万兆瓦的风能发电,未来5年将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吸引1600亿美元的投资。中国为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也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据BP公司近期发布的《2035世界能源展望》显示,2035年中国在全球能源需求中的比重从22%上升至26%,为世界增量贡献了36%。中印的清洁能源合作将为全球绿色发展注入巨大的动力。

当前,中国正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是核心观念。在“一带一路”愿景和行动规划中,提出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中印拓展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本身就是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部分,也是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做出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示范,不仅有利于维护全球气候治理秩序的公平,带动绿色增长,还将对全球生态安全做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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